引子: 如今中国部分省市推行的所谓阶梯电价的核心意义是:阶梯涨价。手法是:只杀富不济贫。本文以海南为例:
海南将在本月召开阶梯电价听证会。方案一:第一档电量140度,电价按国家规定3年内保持不变;第二档电量141-230度,每度加价0.05元;第三档电量231度以上,每度加价0.3元。方案二:第一档电量160度,电价按国家规定3年内保持不变;第二档电量161-290度,每度加价0.07元;第三档电量291度以上,每度加价0.3元……
中国每一次革命都是有旗号的,以做到“出师有名”或“出师有道”;此次海南的电价改革也不例外,口号是节约能源,手段是“让富人多掏钱”。无论是口号还是手段,都是无懈可击的。然,方案细则出台后,稍微聪明点的人一定会发现,这是一个“只杀富不济贫”的方案。当一个团伙的行为是“杀富不济贫”,那就跟强盗没有什么区别了。于是“出师有道”就成了“出师有盗”。
电力部门很鬼,他们准确地预测到了,多数民众看不到“强盗逻辑”,他们的视线一定紧盯着一档“140度不够用”,事实也是这样。从目前的情况看,舆情主要集中点是“140度”。电力部门转移视线很成功。到时,电力部门可能会很大方地将第一档电量放宽,比如放宽到160度或180度,因为他们清楚,放宽到160度才少收一元钱,放宽到180度,仅少收两块钱。(按照原设计该档每度加0.05元)。于是,当听证会决定放宽第一档电量的时候,许多人以为自己胜利了,其实,这才真正落入了电力部门的圈套。
什么叫贫,什么叫富
这个问题我说了不算。论坛里看到有人发帖说,自己家有两部空调,140度电根本不够——这就有点不要脸了。两部空调明显属于“被杀”的范畴,您都富成两部空调了还冒充穷人,是不是有点不要脸?
我家也两部空调,138平米,自以为也应该属于“被杀”范畴。然而,春节前后的一二月份,我家的电费分别为33度与37度(每月的公摊都超过5度),这当然跟不使用空调有密切关系。所以,我在另一个帖子中就建议,计算本家的电费消耗,要学会使用“年”作为计量单位,而不是月,冬夏差别很大。这两个数据说明,140度有一定的合理性。
本人对贫富有个尺度,就是低于全省平均生活水平者为贫,其他为富。这是我的定义,不苛求任何人认同。以此为界定,那些有房有车的人,如果纠缠于140度不够用,就太过分了。“杀富济贫”的手段,一个属于“被杀”范畴的人跳出来喊穷,脸皮太厚!我想说的是,希望有些人在说“140度不够用”时,先掂量一下,自己在海南居民中的位置,是平均线以下,还是平均线以上,如果是后者,最好别瞎咧咧。
假设家有空调一部;电视两部;DVD一部;照明30W的灯泡10个(30W的节能灯的亮度,相当于120W的白炽灯);微波炉一个;电饭煲一个;笔记本电脑一部。请问,这类家庭算富?还是算贫?
我计算过,即便有如上所述的用电设施,如使用合理,140度也是够用的。我指的是以全年为计量单位,这主要是考虑到海南每年11月到来年3月完全不用空调。您要是非把10个灯泡一起开,那您就应该付出高额电费。活该!
选好参照城市,对于某些人很重要
有人列举广州第一档电量210度,来指责140度的不合理。这样的比较电力部门会高兴出鼻涕泡。我要是电力部门发言人会这样揶揄:您为什么不选纽约?用海南省与广州市来比较,不但行政计量单位是错误的,贫富等级更是南辕北辙。一个是国家最富,一个是全国最穷。有什么可参照意义?
为什么电力部门喜欢用广州来与海南比较。经济发达地区用电多,经济欠发达地区用电自然少,在点蜡烛的山区用电量是零,这是公理。如果拿广州做参照,140度就太多,第一档应该定在60度。因为广州人均年收入是8.5万;海南人均年收入才2.5万。按照这个贫富比例,海口第一档电量60度还算多的。
上面这个例子,是想说,任何阶梯电价方案,如果你从一开始就将目光紧盯住第一档电量上,那你就真的上当了。
只杀富不济贫的强盗逻辑
关于电价,所谓“杀富”,不过是“杀”中等生活家庭。真正的富人也不差钱,更不会怨声载道。杀就杀了,如果用来“济贫”我们也认了,可事实不是这样。
在海南,城市居民可能不知道,在通什地区的苗黎寨(有电的),他们一个月10度都用不了,全家就一个照明灯泡。这些人为全省的能源节约做出了巨大贡献。而这些人同样要按照第一档0.79元/度去缴纳。请问,这些人冤不冤?比你“140度不够用”冤多了!可这些人,根本没有话语权。
此次用电制度改革,最霸道的地方是:只杀富不济贫。这就是土匪逻辑、倭寇逻辑。超过了限量要罚,而你节约了却要按照基本电价缴费,用10度的人家与用140度的人家,基础电费相等,这是何等混蛋!“节约能源”的大旗就是纸尿布,是胡扯。而此次听证会最终沦为货真价实的涨价会。
一个合理的制度,都有一基本要素:奖罚分明——我儿子上小学三年级时就知道。某些成年男人却不知道,还在死盯140度这个陷阱不放,还在把广州210度当救命草,这不是缺心眼吗?
你要是要求将第一档放宽到180度,我想电力部门会满足你的,并为岛内有你这样的为了2元钱兴致勃勃的傻瓜而兴奋不已。但,当你要求将每月用电不满50度的节电家庭的电费标准降到0.3元/度,电力部门会跟你玩命——尽管这是一条唯一公正、合理的要求。
你要学会用正义反对邪恶。如果你用的证据也是二百五,比如参照广州的案例,那你就是助纣为虐,授人以口实,纯粹是添乱。听证会最怕这种没脑子的人参加了。
需要强调的是,“只杀富不济贫”的所谓阶梯电价,海南不是个案,全国基本如出一辙。阶梯电价最终是“阶梯涨价”。另外,电力部门的花招也是一个娘教的,就是把公众的视线,转移到“第一档电量的设置”上,好在中国人听话,电力部门的这招屡试不爽。
“阶梯”的意思,是能上能下,只上不下那叫绑架。于是本人手绘了一张阶梯电价图,从这张图上可以看出,如今中国的所谓阶梯电价,仅采用的是坐标轴的右边,这不叫阶梯电价,“阶梯”的意思是能上能下,这个图直接是从“三楼”开始的。我把左边部分补上了。希望能给穷人或节约用电的人家带到些许实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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